索引号 | 11341700746753455P/202110-00039 | 组配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23 10:1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信息来源 | 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2021年宣城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部分)三季度完成情况 | 内容概述 |
序号 |
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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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三线一单”动态更新 (牵头领导:杨自明 牵头科室:环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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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根据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印发了《宣城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送宣城市“三线一单”技术成果的通知》,将宣城市“三线一单”技术成果印送市直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供日常使用。 存在问题: 原因分析: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没有发布,上述规划为三线一单动态更新编制依据。 下步措施:及时跟踪以上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开展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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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确保“2+1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2020年长江经济带(安徽)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牵头领导:章传跃 牵头科室:整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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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截至10月18日,全市“1+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计373个。根据整改方案,2021年需完成整改验收问题280个,已完成整改211个,完成75.4%;验收130个,验收率46.4%;10月18日,向省整改办上报第一批92个问题验收备案报告;10月18日至25日,各县市区整改办分管负责人带队组成7个督查组开展对应于2021年完成的问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互查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重点如扬子鳄自然保护区)虽已上报但尚未获批。二是广德市卢湖养老中心项目问题第三次整改方案虽得到国家林草局已正式函复,但该项目尚未按整改方案要求取得审批手续。三是宣城高新区生活用水自来水厂整改进度严重滞后。四是真也天境项目南八区拆除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原因分析:一是部分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含扬子鳄自然保护区)审批手续需得到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二是部分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存在畏难情绪、厌战情绪,攻坚克难的决心不够,导致问题整改滞后,如高新区自来水厂建设。 下步措施:一是加快整改进度。督促各地各单位要在保证整改质量前提下,全力加快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度,确保按期按质完成整改验收。二是加快验收步伐。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全过程参与问题整改,帮助指导解决问题,并严格按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三是继续强化调度。坚持每周调度、每周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工作滞后的问题下发提示单、督办函,督促问题按期完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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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五控”措施,开展柴油货车、工业窑炉、挥发性有机物等专项治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牵头领导:方军 牵头科室:大气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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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完成情况: 1、1-9月份,宣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92.6%,均排名全省第二; 2、印发《宣城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统领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3、全面开展VOCs走航监测。在全市重点工业园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通过VOCs走航监测和手工VOCs采样等方式,对10家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理设施运维情况、落实排放标准情况及其他环境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4、督导92个企业完善“一企一档”建设,推动4个化工园区完成“一园一策”方案,着力提升园区和企业污染防治水平; 5、联合市商务局,对市区开展油气回收设施泄露专项检测行动,利用VOCs红外气体检测仪等设备,对市区20家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 6、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全市7个水泥企业、4个钢铁企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现场调研推动广德、郎溪钢铁厂超低排放改造进展。 1-9月,通过日常巡查发现交办污染事件320起,累计下发通报、交办函、督办,共计26份。 存在问题:无 原因分析:无 下步措施: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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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推进排水管网检测修复,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牵头领导:王义兵、杨自明、方军 牵头科室:水科、环评科、综合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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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1.对从水利部门移交到我们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污口标识标牌的完善,督促各地完善“一口一册”。 2.2021年全市新增完成整治黑臭水体消除1条以上,其中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消除1条以上。今年我市将宣州区杨柳镇小河段塘黑臭水体作为试点项目,截至目前项目已基本完成治理,正在开展验收监测。 存在问题:无 原因分析:无 下步措施:进一步完善排污口标识标牌的内容,进行常态化巡查。2.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改验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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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牵头领导:王义兵 方军 牵头科室:土科、综合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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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1.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废物环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安排,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以及全市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全市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开展抽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单,督促企业进行整改。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工作安排,多次组织对医废处置单位(九鼎医疗)、市应急医院等开展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规范处置两个100%要求。对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等处理处置情况开展了三季度检查。3.全市109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已完成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4.完成招标、合同签订及《2021年宣城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等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布点方案》技术审查,目前正在开展现场采样工作;3、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了20个地块技术审查和备案工作;5.制定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管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抽查工作; 存在问题:无 原因分析:无 下步措施:目前已选定突发环境事件演练地址,正在编制演练脚本,计划12月开展演练,并同步举办2021年全市环境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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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大气、水生态补偿制度,推动区域环境协作治理、联防联控 (牵头领导:方军 牵头科室:大气科、水科、综合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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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坚定实施水生态补偿制度,到年底进行资金清算。2021年8月11日与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常州 宣城边界区域市级环境污染执法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存在问题:无 原因分析:无 下步措施:及时进行生态补偿资金的计算及清算。正在积极与杭州、湖州、南京等相邻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接,商讨签订执法联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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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积极探索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牵头领导:方军 杨自明 牵头科室大气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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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1、完成“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报告的编制评审工作 完成27个市级重点碳排放企业的碳排放报告的核查工作。 协助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开碳排放配额清算和交易。 配合市林业局完成宣城市“碳汇第一单”项目。 存在问题:国家、省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牵头单位已明确由生态环境部门调整为发改部门。 原因分析: 下步措施:配合发改部门积极完成部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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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牵头领导:章传跃 牵头科室:生态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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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支持广德市申报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绩溪县和宁国市争创了“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按要求上报省厅,绩溪县由省厅推荐到生态环境部,最后均未能创建成功。 存在问题:广德市涉及扬子鳄(卢湖养老中心)问题整改未完成;宁国市去年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两山”条件不成熟;绩溪县创“两山”由于名额有限最终落选。 原因分析:相关县市区政府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不够。 下步措施:督促相关政府尽快完成整改,积极与省部级生态环境部门沟通汇报获得支持,明年再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