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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计在于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扎实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利用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3月19日上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江宁同志在宣城市生态环境系统春季培训会上为全系统干部职工做《生态环境地方立法概述》专题培训辅导。
专题培训课上详细介绍了生态环境地方立法依据、地方立法基本情况及地方立法的重点,通过对地方立法流程和技术规范的细致讲解,全系统干部职工对地方立法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小快灵”立法,始终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美丽宣城”建设筑牢法律屏障。(一审:张慕琴 二审:刘婷婷 终审:章传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