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对纳入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市级评价的56家单位进行了评价,初评结果:诚信企业5家、良好企业44家,警示企业3家、不良企业4家,现将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企业、公众、环保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示期限:2023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联系电话:0563-2717311
联系邮箱:2992591682@qq.com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