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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交通运输局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作者: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2-11-24 14:50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泾县交通运输局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24日—1130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2719447兼传真)

地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工程

建设地点:泾县

建设单位:泾县交通运输局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上海同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路线起点位于芜黄高速与在建宣泾高速交叉处,向西在黄村镇跨越青弋江灌渠、徽水河,沿青弋江灌渠南侧向西布设,经过丁家桥镇,在桃花潭镇沙园村跨越青弋江及青弋江灌渠后,继续向西,项目终点位于泾县与青阳县界处,路线全长约 39.24km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水: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不得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采取措施防止钻渣和散体施工材料阻塞河道或现有的灌溉沟渠及居民接水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建取土场、弃渣场、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必须经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桥梁跨河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施工,同时本项目涉水桥墩水下部分施工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加钢围堰和钢套箱法等先进的施工工艺。运营期应在桥梁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沉淀池,对发生污染事故后的桥面径流进行处理。

废气:在水泥、砂、石灰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石灰、细砂等物料运输时必须压实,填装高度禁止超过车斗防护栏,散装水泥采用水泥槽罐车运输,避免洒落而引起二次扬尘;整修利用的现有道路的便道尽量全部硬化。针对本项目可能因弃渣场附近的扬尘污染敏感点,应尽量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必要时采取加盖蓬布等表面抑尘措施。本项目在跨越徽水河、青弋江总干渠、青弋江、合溪河及其支流等桥梁路段施工过程中,为了减小扬尘对区域植被和水体的不良影响,应适当增加施工场地的洒水频次,减小扬尘排放。沥青拌合采用集中拌合,并采用先进的全封闭式沥青混凝土拌合装置,原料仓库全封闭,同时配备布袋除尘设备、沥青烟净化和排放设施,减少沥青烟排放。混凝土采用集中拌合,合理安排拌合点,尽量减少拌合点;搅拌设备需密封良好,同时配备雾炮除尘设备。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设置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道路交通噪声,通过采用在相关敏感区安装声屏障及加强交通管理等措施后,降低对外环境影响。

固废:对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拆迁房屋、建筑物的建筑垃圾部分用于施工营地和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集中处理。服务区加油站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2013 年修订)相关设计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含油残渣、废油泥、废吸油沙等危险废物均临时贮存于此,定期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合理处置。服务区污水处理站内产生的废油泥定期清理,临时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同样定期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合理处置。

环境风险:为防止营运期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这些敏感水域及陆域路段发生运输事故导致危险品直接泄入敏感水体造成污染,对工程通过上述敏感水域的桥梁 段主线及匝道跨越青弋江总干渠的桥梁、跨越青弋江的桥梁跨越应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事故池;在相关路段两侧边沟要做防渗处理并在低洼处设置收集池且要做好收集池的防渗。在上述敏感水体桥梁应设置防撞护栏,提高防撞等级,建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有关部门意见:安徽省发改委关于项目核准的批复、省自然资源厅选址意见书、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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