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环境安全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同时联合属地政府积极开展节前环境安全执法检查。1月10日起,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县经开区、梅渚镇、十字镇辖区内工业园区、重点行业企业等开展环境安全执法检查,确保各项环境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下一步,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督长职责,在以往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再排查、再梳理、再督促,严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过个安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