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原泾县鑫洲黄金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地块、原广德亮彩颜料有限公司地块、原宁国市立晨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地块通过场地初步调查评估,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_2018)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初步确认为土壤污染地块,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宣城市第五批污染地块名录
序号 |
地块名称 |
所属县(市、区) |
地块四周范围 |
地块中心坐标 |
地块类型 |
地块占地面积 |
主要污染情况 |
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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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经 |
北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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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泾县鑫洲黄金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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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 |
泾县榔桥镇乌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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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6'47″ |
30°34'34″ |
关闭 |
10937m 2 |
场地各土壤样品中砷、XZT2、XZT3、XZT4、XZT7点位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铅、XZT7土样样品中锑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砷超标倍数为1.17-59.33倍,铅超标倍数为0.021-1.537倍,锑超标倍数为0.039-1.68倍。场地内地下水镉、铅、镍、砷、铁、锰、锌、锑、硫酸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 标准。 |
场地土壤初步调查已完成 |
2 |
原广德亮彩颜料有限公司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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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 |
广德市新杭镇徐家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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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30'2.8″ |
31°0'27″ |
关闭 |
8228.9m2 |
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场地土壤主要超标因子六价铬、铅、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四氯化碳、氯仿,其中六价铬最大超标倍数为17.5倍、铅最大超标倍数为17.5倍、1,2-二氯苯最大超标倍数为8.23倍、1,4-二氯苯最大超标倍数为379.5倍、苯最大超标倍数为282.5倍、三氯乙烯最大超标倍数为113.21倍、1,2-二氯丙烷最大超标倍数为379.5倍、四氯化碳最大超标倍数为3678.5倍、氯仿最大超标倍数为126.66倍;地下水中铅、锰、氨氮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其中铅最大超标倍数为19.6倍、锰最大超标倍数为4.9倍、氨氮最大超标倍数为19.6倍。 |
场地土壤初步调查已完成 |
3 |
原宁国市立晨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地块 |
宁国市 |
宁国市中溪镇石口村 |
119°06′16.12″ |
30°32′08.41″ |
关闭 |
14882m2 |
场地土壤存在六价铬、砷超标;分别最高超标3.30倍、0.393倍,均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中六价铬、氯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分别最高超标7.56倍、0.328倍。 |
场地土壤初步调查已完成 |
咨询电话:0563-2717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