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宣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非甲烷总烃(NMHC)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拟拨付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至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63-3037256。联系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6号。
宣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非甲烷总烃(NMHC)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拟拨付资金公示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合同金额 |
资金支出来源 |
备注 |
宣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非甲烷总烃(NMHC)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
根据省厅《关于加强全省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我市需完成市区1套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站的建设,VOCs组分、非甲烷总烃、臭氧、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气象五参数监测数据需与国家总站实时联网。 |
368.8万元 |
从2020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中列支299.8万元。 |
该项目已于2021年10月8日完成验收,现按照合同付款。 |
从2020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关于VOCs专项资金结余69万元全部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