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1〕191号),我局已完成2020年度27家市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及排放监测计划审核报告。11月2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宣城市2020年度市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及排放监测计划审核报告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组、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相关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17家(共27家,按60%比例抽查)重点企业代表及第三方核查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会议邀请了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省经济研究院共三名专家对我市17家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及排放监测计划审核报告开展评审。专家评审组认真查阅了17家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及排放监测计划审核报告,依次听取了第三方核查单位关于各重点企业的碳排放报告编制以及核查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经质询、答辩和评议,专家指出碳排放报告、排放监测计划审核报告存在的不足和缺漏项。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核查机构进一步认真梳理,按照专家组意见,积极对接企业进行修改完善,以更好地指导宣城市今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