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效能,严厉打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大力推进排污许可登记审批与证后管理相衔接,开展排污可证证后管理常态化监管模式。
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查看企业环保材料由原来的环评及验收文件为主,调整为排污许可证、环评及验收三大模块的检查方式,并到现场逐一核实排污染防治设施安装、污染物排放及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等情况,同时对排污许可制度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宣贯,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同时对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就环保管理工作要求进行细致讲解,并现场指导解答疑难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证后执法工作力度,加强排污许可工作宣传,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推动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