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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源头减量、中端管控、末端治理加强塑料污染专项治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1 15:12 信息来源:宣教中心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宣城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健立健全体制机制,多举措多渠道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齐抓共管,全方位、立体化、确保将塑料污染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源头减量。构建多元共治治理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指导、企业推动、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多元共治治理体系,广泛凝聚共识,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分解压实工作责任。将固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县域经济考核内容,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按季度调度工作完成情况,将2021年度塑料污染治理的4大项、42小项具体任务布置到各相关部门,督促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按月调度工作进展。同时切实加强全市塑料污染治理,积极开展各重点领域“限塑”专项整治,对“白色污染”零容忍。引导企业建立塑料替代产品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和绿色认证作用,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相关塑料替代产品、绿色包装等相关国家标准制定,推广可降解类替代品。目前宣州区、绩溪县已开展试验示范推广可降解地膜,全市可降解地膜应用面积达368亩。推动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鼓励市场主体引进环保可降解塑料袋分发机器,目前已在城区贝林智慧农贸市场、中心市场等2个农贸市场开展试点,每日对群众限量免费发放可降解塑料袋。倡导星级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督促全市15家星级饭店全面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鼓励电商快递企业优先选择绿色包装。鼓励电商企业、快递企业使用通过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积极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在采购中转袋、包装箱袋等物料时优先选择绿色产品。

二是中端管控。严厉查处塑料制品制售违法行为。坚决执行国家“禁塑令”,严格落实安徽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明确禁限内容、实施区域和实施时限,严厉查处纳入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目录的塑料制品制售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督查整治行动。连续开展“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和两轮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等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作用,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各类废塑料回收利用“散乱污”企业。截至目前,共排查整治废塑料加工利用“散乱污”企业1家,正在整治过程中。在全市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专项行动检查的4个方面、36项具体任务开展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确保10月底前全部整改销号。加大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整治力度。结合“散乱污”行业清理整治工作,分类整治涉塑企业。组织开展聚乙烯农用地膜、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查。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2 批次。强化农膜残留监测,设置地膜残留监测国控点2个、省控点10个,年度监测数据均上传至全国农业面源监测网络平台,运行情况良好。开展邮政业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专项治理。对快递企业按照每周检查,半月通报、每月调度的监管模式,开展日常检查20次、专项检查1次,对发现问题的4家企业进行了约谈,并及时纠正问题。指导宣城顺丰、EMS建立可循环快递包装试点。

三是末端治理。强化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3个,总处理能力1800吨/日。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行动,13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于2019年底全部完成整治,并通过住建部整治验收。构建农用塑料废弃物回收管理体系。深入实施农膜、肥料包装废弃物、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行动,通过“户收集、村运输、镇处理”的模式,将废弃农膜、肥料包装废弃物、农药包装废弃物等纳入生态美超市回收范围。推行塑料废弃物分类管理。推行生活垃圾中塑料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转运、分类利用,将塑料制品纳入可回收物明细清单,设置专门可回收物分类收集箱。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

下一步,宣城市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原则,聚焦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围绕“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各界和方方面面都参与到塑料污染治理体系中来,共同维护“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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