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全面掌握全市农村环境质量。市环境监测中心根据生态环境部及省厅对于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相关要求,统筹开展地表水、饮用水、空气质量、土壤、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监测工作。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一是开展典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对全市7个县市区的15个村庄开展地表水、饮用水、空气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二是开展全市所有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对全市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开展一次水质监测;三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出水水质监测,对全市所有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监测;四是开展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对辖区内所有灌溉规模在10万亩及以上的农田灌区开展水质监测。
目前,我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正稳步推进,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全市农村环境质量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