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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配合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广德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开展二噁英排放监督性监测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8 16:19 信息来源:监测中心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全国垃圾焚烧厂二噁英排放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1187号)要求,为切实掌握全国生活垃圾焚烧企业二噁英排放现状,加强环保监管,督促企业安全达标排放,消除公众疑虑。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2021年9月24日,对广德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开展二噁英排放监督性监测,在我中心和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技术人员顺利的完成了监测采样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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