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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五处发力”全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2 09:38 信息来源:整改办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硬化举措,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加快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特别是今年以来,严格落实“交办机制、报送机制、现场核查机制、会商调度机制、宣传公开机制、督查机制”等6项制度,平稳有序地完成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省生态环保专项督察迎检各项工作。截至9月中旬,全市“1+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计373个。根据现有确定的整改方案,2021年需完成整改验收问题280个,现已完成整改203个,完成率72.5%,总体符合时序进度要求。

坚持高位推动。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负责工作体制。今年4月7日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专题会累计27次听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市委常委包县市区、市级领导包问题”的包保责任制,印发了《关于调整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分工的通知》,市委常委和有关市领导每季度深入包保地区指导、协调、督促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市经开区认真落实属地责任,主要领导每半月督导一次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今年以来,市厅级领导累计现场督导调研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47人次。

强化督查调度。市整改办严格落实按周调度、通报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印发提示函22份、督办函2份,编发工作简报通报9期、工作专报1期。印发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督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第二轮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分别对7个县(市、区)和宣城经开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2轮全面督查,累计检查点位174个,涉及205个问题。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生态环境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督查,督促依法履行职责,加快推进问题整改。9月13日至18日,已开展第一轮督查督办工作。

全面排查隐患。聚焦本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和省专项督察典型案例,结合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根据《宣城市“1+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全面开展常态化拉网式排查,每月动态更新相关问题,建立整改“四项清单”,严防生态环境领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

严格考核奖惩。实施《宣城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暂行办法》,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综合考核内容,以考核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责任落实。

引导舆论宣传。建立并落实“宣传+舆情”工作机制,各整改责任单位、生态环境部门和宣传部门同频互动,联动机制运行流畅,全面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宣传报道,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抖音、网站专栏等新兴媒体、自媒体有机结合,整改宣传工作“有文字、有声音、有图像、有效果”。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多次在在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中国环境”刊发、安徽新闻联播播出,是中央环保督察安徽正面宣传的地方先进典型。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整改主体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和实际情况,全力加快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度。同时,严格落实督查督办制度、每周调度通报制度,并对重点难点问题及现场核查发现问题下发提示单、督办单,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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