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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制造行业的监管“松不得”

作者:江晓琼 发布时间:2021-09-10 08:52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近日,由于季节性原因,空气异味投诉开始增多。笔者在信访调处中发现,较多小、微家具制造商不同程度存在使用一定量的油性漆(PU、PE漆需要使用有机溶剂作为稀释剂)等问题。由于生产环境简陋,打磨、喷漆环节均不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打磨粉尘、有机废气等直排外环境。而且,现场喷漆房内存在一定量的漆渣等危险废物,有作为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置的嫌疑。总之,这些小微企业的生产加工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环境造成了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家具制造业需办理报告表一类条件中明确,“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一般小微家具制造企业,实际年油漆使用量低于10吨,因此获得环评手续类豁免资格。


由于项目源头准入方面已放开,一些地方对此类企业的管理存在底数不清的问题,厂中厂、园中园等较多小型、微型企业从事批量生产加工。一些企业对执法部门存在欺瞒等行为,如根据生产工艺,存在必须使用油性漆的底漆工艺,却告知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均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油漆。


笔者认为,从执法角度而言,应当将严宽相济贯彻落实到位,同时又要尽量提供高质量的帮扶工作。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做好家具制造行业的监管工作。


源头上加强项目管理。一些家具制造企业虽然得到了环评手续的豁免,但还需要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备案。企业在投入生产之后,应当自觉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备案。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后台数据,细分行业特征、产污程度等,梳理抽查名单,明确抽查比例,定期进行执法监督。同时,结合信访、通报渠道,增补环境影响程度大的企业,一并纳入专项执法监督工作。


过程中压实监督责任。一方面,联动属地政府,条块结合,协同高效联动,借助网格化、城运中心等平台,不断丰富发现机制,完善建立发现、通报和处置机制。另一方面,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内部,用好用活监管、监察、监测“三监联动”。通过大数据、智能化开展实时监管,做好数据更新工作,定期进行内部通报。监察执法部门迅速介入进行执法,及时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环境利益。监测部门对于家具企业的中后期整改情况做好定期科学监测,为不断巩固长效常态治理成果提供科学支撑。


宣传与帮扶落实到位。针对阶段性工作进展施行通报公开制度,形成震慑作用,将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宣贯,在一定范围内增强企业守法排污意识,压实治污责任。针对一些面临发展瓶颈、自主整改意愿强烈、确实存在客观困难的企业,政府部门应当构建亲清政企关系,搭建技术、资源、处置平台,群策群力帮助企业整改到位,加强对于绿色供应链的引导机制。以家具行业为例,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整改,提供技术帮扶指导,积极提倡使用绿色涂料,合法合规处置危险废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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