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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荆金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绩溪县荆磡岭-荆州萤石矿2.5万t/a采矿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1-04-09 10:58 信息来源: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荆金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绩溪县荆磡岭-荆州萤石矿2.5万t/a采矿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9日—4月15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2719447(兼传真)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安徽省绩溪县荆磡岭-荆州萤石矿2.5t/a采矿工程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绩溪县荆州乡

建设单位:绩溪县荆金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公司拟对矿山一期荆州北采区采用平硐+盲竖井联合开拓,采用浅孔留矿法开采,项目新增工业场地,矿山一期开采服务年限16.32年,采选能力为2.5万吨/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主井及配套的给水、排水、通风系统,新建洗矿场地、高位水池、机修间、废石周转堆棚及办公区、停车场等,配套相应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水:按《报告表》要求矿区地下涌水优先回用于矿区抑尘、充填站及车辆冲洗,剩余部分经沉淀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矿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用于矿区周边林地施肥、灌溉。

废气按《报告表》要求,采用湿式凿岩、喷雾洒水以及加强通风等措施控制开采粉尘;废石周转堆棚、洗矿场地须采用三侧面+顶棚密闭形式并进行洒水抑尘,运输道路进行硬化、洒水,矿石运输车辆应采用篷布遮盖等防撒落措施;设立车辆清洗平台,减少道路扬尘。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523-2011)中标准。营运期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午间、夜间不得进行道路运输作业。

   固废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新建一座危废暂存库,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矿废石全部用于井下充填,不出井;新建工业场地产生的剥离表土应在工业场地内的空地就近堆存,待矿山服务期满后用于矿山土地复垦,表土堆放区应按《报告表》要求设置挡土墙、截排水沟等设施;洗矿沉淀池沉渣作为低品位产品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有关部门意见: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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