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皖环函〔2019〕662号),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宣城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市级评价工作。经企业自查自报、县级初评、市级复核、公示、审定等环节,对参与评价的企业形成了评定意见:诚信企业16家、良好企业66家、警示企业16家、不良企业8家(其中2家拒绝参评)。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