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对纳入2019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106家单位进行了市级评价,初评结果:诚信企业16家、良好企业65家,警示企业15家、不良企业10家,现将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企业、公众、环保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示期限:
2020年1月8日至1月22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2717311
传 真:0563-3015075
QQ邮箱:3065351184@qq.com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