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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31 17:28 信息来源:土壤生态管理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宣城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对我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此次专项整治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至2022年12月结束。整治对象包括全市危废经营单位,11个重点行业产废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列入2019年危废专项治理排查范围的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聚集区,以及有严重环境违法违规记录、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突出企业等五大类。工作任务包括: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推动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等五大方面。

根据工作安排,该项工作现已进入排查整治阶段,正在制定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启动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情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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