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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参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27 08:42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7月22日-24日,2020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会通过生态环境部会议系统以在线培训形式举办,市生态环境局设分会场,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等11家单位应邀参加,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市经开区分局,市局政策法规科、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派员参训。

培训首日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进行了开班动员,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和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起来,相得益彰地阐述了生态环境立法进展与未来展望。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调研员季林云全面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并对接下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培训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分别介绍了环境资源类案件司法审判要点和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介绍了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全国人大法工委相关工作负责同志主要介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改情况,并对环境领域的相关立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司法部特聘专家分享了对司法鉴定通则的思考与实践经验;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指南、案例报送系统的填报要求和使用情况,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解读;四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作为代表在会上分享了自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经验。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既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更是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这一不合理局面的需要。根据会议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对各类案件线索进行摸排,对符合条件的线索及时启动调查,在实践中及时总结,在总结中深入实践,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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