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宣城市汽车维修行业环保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宣交运〔2020〕58号)文件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落实汽修行业污染整治任务。近日,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县交运局对全县汽修行业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中,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重点对辖区内汽修企业喷漆房是否安装VOCs治理设施,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机油滤清、废活性炭等)是否依法转移处置等方面进行逐一排查、认真梳理,对检查中存在环保管理不到位企业,现场要求立即整改。本次检查行动进一步强化了汽修行业环境管理,严格规范了汽修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行为。
截至目前,检查组已对全县8个乡镇以及县经济开发区展开了初步排查,共检查汽修企业17家,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