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统筹部署,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职责,多措并举,纵深推进为企服务工作:(主要体现在两个“深化”、两个“创优”、一个“创新”)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最大幅度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环评审批。如环评领域的行政许可方面取消了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环保验收3项许可事项;将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由业主在网上自主填报备案;落实新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简化公参的程序和形式。
二是“减证便民”,清减申请材料。按照“八个一律取消”原则,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58项,申请材料精简比例达50%以上。
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是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要求梳理上报权力、公共服务等事项的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认领事项达到标准化清单的100%;完善优化政务服务24项事项。
二是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线上,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均达到四级深度,全程网办事项的比例达100%。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及出件,积极推动“不见面”审批,通过电话、邮件、快递等方式为办事群众服务。
三、创优“四最”营商环境
一是服务先行。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我局积极配合政府办和招商局等相关部门赴各地招商回访项目。跟踪了解项目情况、发展思路和进度,提供相应技术指导服务。
二是保质保量。对于县内招商引资的项目,我局建立项目可研预审机制,提前预判,提前指导。
四、创优“四送一服”
一是走下去。我局积极走访企业,邀请行业专家上门为企服务,为企送新发展理念、送支持政策、送创新项目、送生产要素。
二是带回来。召开环评领域涉企服务会议,与企业代表、园区帮办人员、第三方服务机构代表座谈,了解企业落地及发展、转型等过程中在环评、验收等方面存在困难,梳理总结,统一咨询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及行业权威专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五、创新为企服务方式
一是实行“容缺审批制”。对于县内重大项目积极做好时间节点的衔接工作,先受理后补正相关材料,如商合杭系列、县医院、人工湿地等重大项目。
二是疫情期间为医疗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对临时性的三类建设项目(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等),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先开工后补办手续。
三是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转变管理方式,着力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能,加大支撑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社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