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及省市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不断强化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的监督,切实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中央、省市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作为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中重点宣讲各级纪委全会关于脱贫攻坚的内容,督促干部职工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上来。
强化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工作部署,参加会议,参与决策,及时掌握脱贫攻坚情况,将监督触角延伸到事前酝酿和事中讨论及会议决策事项的实施过程,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一是在今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就脱贫攻坚监督工作进行专项部署,督促系统各单位坚决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二是在相关会议决策中积极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扶贫干部、扶贫项目和资金等相关要求,推动各单位坚持把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三是把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县市区分局驻点监督的重要监督内容。
专项督查,督促扶贫干部履职。驻局纪检监察组前往广德、宁国、郎溪开展扶贫领域的专项监督,并以查阅脱贫攻坚整改材料、实地走访贫困村及贫困户、与扶贫干部谈心谈话等方式督促分局落实扶贫责任。为进一步督促扶贫工作队和工作队长认真履职,驻局纪检监察组到驻在单位包保扶贫村朱桥乡九保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了解工作队的帮扶措施和成效,查看市生态环境局干部入户扶贫情况,实地了解扶贫工作队长履职情况,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的工作纪律和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作风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