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
日前,根据《宣城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宣政办秘〔2018〕109号),依据各县市区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考核情况,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对全市2018年11月-2019年9月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进行清算。根据清算,2018年11月-2019年9月,我市10个省级和8个市级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累计获得生态补偿资金3080万元,赔付资金1880万元,净获得省级生态补偿金1200万元。
本次下达的清算资金除留足各县市区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保证金账户金额外,专项用于水污染综合整治、水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促进地表水断面水质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