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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监督性检查和复工督导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11 09:58 信息来源:监察支队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2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监督性检查和复工督导工作。

一是对新杭污水处理厂、富春紫光污水处理厂和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展疫情期间环境监管现场检查。现场查看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排放情况,要求污水处理厂强化疫情期间环保管理,加大自行监测频次,确保消毒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指标达到相关要求。下一步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常态化对全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对1家定点医疗机构、2家医院及11个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情况专项检查,并为医疗机构送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医疗机构切实按照《指南》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及医疗污水排放,并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规范收集处理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对医疗余氯和粪大肠菌群进行自行监测,确保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收集处理达到规范和标准要求。

三是深入企业开展复工前环保督导,精准有序帮助企业恢复工业生产,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抽调业务精干人员,配合复工小组对申请复工的企业进行环保督导,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后的生产经营状况,仔细查看企业废气处理设备、污水处理池、排污口、在线监控数据等,确保企业复工后污染物治理设施同步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是1月24日-2月9日,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14人次,对227家企事业单位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其中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47家次、医废废物集中处置单位3家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6家次、供水公司10家次、其他单位87家次,检查饮用水水源地34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个,查处环境违法行为0个,立案处罚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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