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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宣司〔2019〕9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9年10月31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我局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保留4件、废止2件、失效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宣城市生态环境局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宣城市生态环境局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