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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网站首页 > 环保专题 > 市生态环境局民生工程(历史)

宣城市积极推进水环境生态补偿民生工程

作者:污防办 发布时间:2019-06-14 09:36 信息来源:宣城市环保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落实各地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市积极推进水环境生态补偿民生工程工作,持续完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全市建立以横向补偿为主、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共设有省级补偿断面10个、市级补偿断面8个,涵盖了国家考核断面、出市境断面和市域内跨界断面。以“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为原则,实行“双向补偿”,用经济杠杆撬动水污染防治工作上更高台阶。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根据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每月开展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通报。同时,联合建立宣城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专项用于结算各地表水断面年度污染赔付或生态补偿,保障《宣城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有效实施。2018年,全市各县市区共获得生态补偿资金2560万元,污染赔付资金1760万元,净获得省级生态补偿资金800万元。20191至4月,全市各县市区共获得生态补偿资金1240万元,污染赔付资金540万元,净获得省级生态补偿金700万元。

三是强化协同配合。积极推进县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工作,加强流域联防联控,建立跨界联合监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机制,推动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目前,郎溪县、绩溪县已印发县级水生态补偿办法;宁国市、旌德县联合签署《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宁国市、绩溪县政府联合签署《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宁国-绩溪联防联控工作方案》,郎溪县、广德县联合签署《郎溪县-广德县郎川河流域水环境联防联控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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